周口师范学院校容管理规定 |
发布人:
胡兴昌
发布时间:
2013-05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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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师范学院校容管理规定院政发〔2009〕62号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切实抓好周口师范学院校容与卫生管理,建设优美、整洁、文明的校园,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,根据国务院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[1992]第101号)和周口市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管理机构 校容管理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,同时受爱委会、绿化委员会的指导。 二、工作职责 (一)负责讨论校容规划设计,制定管理制度和奖罚条例,检查执行情况。 (二)负责全校的校容环境建设及公共环境保洁管理,组织领导清洁工采取分片承包的方法,实行全天保洁。 (三)协调有关部门对所辖卫生区域的卫生检查评比,督查各部门的环境卫生。 (四)组织开展对师生员工的环保意识教育。 三、标准要求 (一)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标准 1.单位和个人清扫的垃圾和杂物,要在指定的地点存放。禁止抛弃在花园内、洗脸间、卫生间、下水道及公共场所等。 2.污水应倒入下水道,不得随意泼在楼梯、楼道、门前,严禁隔墙外倒。 3.讲究文明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纸屑、烟头、果皮、杂物。 4.大小便入池,手纸入篓。 5.不准在墙面上乱画或跺脚印。 6.规范张贴、悬挂广告、启事、海报、通知、宣传标语等,学院及各部门的通知,统一张贴在张贴栏内。 7.禁止乱耕私开,随意种植花木、蔬菜等。 8.不得随意搭建临时房屋、围墙。 9.通信网络水电设施安装,须按照学校总体规划施工,在不影响学校校容秩序前提下实施。 10.未经允许,不得在校内摆摊设点,进行经营活动。 11.不得在教学区、办公区放养宠物。 (二)室内卫生区域管理标准 公共卫生场所按照“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 ,教室、办公室、资料室等应达到以下标准: 1.室内做到“五净一整齐”。即:地面净、墙面净、门窗净、桌面净、器具净,办公用具、文件等物品放置整齐。 2.烟缸、痰盂、纸篓放在指定地方,按时清理,保持清洁。 3.楼道、走廊及墙壁要达到“三无”。即:无乱贴乱画、无脚印、无杂物。 4.各教学系固定教室要按教务处制定的标准化教室的标准进行布置,实行值日制度,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进行清扫,全天保洁。 四、基建施工垃圾由基建施工单位及时清理,禁止垃圾、建筑材料乱堆乱放,坚持文明施工,自觉遵守校容卫生管理规定。 五、后勤管理处和学生工作(部)处对教室、卫生区域进行定期检查,按《评分细则》进行评分,并及时公布。每学期评出卫生先进系、先进班和先进个人,给予表彰奖励。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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